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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友国际: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内容摘要发布日期:2024-07-30 15:23:28 浏览次数:

嘉友国际: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内容摘要(图1)

  (原标题: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修订)概述! - 公司由嘉友国际物流(北京)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北京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 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18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77,149,042元,股份总数为977,149,042股,均为普通股。 - 公司经营宗旨是发挥在物流行业的综合优势,增强生产能力、资本运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使股东获得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仓储服务等。 - 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包括嘉信益(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韩景华、孟联、王本利、武子彬、白玉、侯润平、唐世伦,持股比例分别为50%、29。64%、15。36%、1%、1%、1%、1%、1%。 - 公司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包括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并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特定情形例外,如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合并、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转换公司债券等。 - 公司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发起人持有的股份在公司成立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 - 公司股东享有股利分配、参与股东大会、监督公司经营、转让股份、查阅公司文件等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财务报告、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等。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制定财务预算、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 - 公司设总裁,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负责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注重现金分红,在满足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 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并报主管机关审批,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需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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